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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宋嘉佑三年(1058年)六月,包拯荣升为右谏议大夫,兼权任御史中丞。不久,他便上奏皇帝,请求早日立定太子人选。
包拯在奏章中直言不讳地说:“陛下,太子之位空悬已久,天下百姓皆为此忧心忡忡。陛下为何迟迟未做决断,难道这等重大国事还能久拖不决吗?”
当时的皇帝是宋仁宗,虽性情温和,但涉及立储这样关系皇室根基的事,大臣过问多少有干涉皇帝私事之嫌。仁宗听闻包拯的直言,心中颇有不悦,反问道:“爱卿心中所想,究竟是谁当太子?”
包拯察觉皇帝语气微带责难,却毫不慌乱,镇定答道:“臣才疏学浅,尚未考虑具体人选。臣请求早立太子,是为国家宗庙的长远大计着想。陛下此问,似乎对臣心存怀疑。臣已六十高龄,无子嗣继承,绝非为私利谋宠,也无意自荐后嗣。”
展开剩余88%仁宗其实明白包拯无意争宠,前一问不过是表达心中不快,便宽慰道:“此事可慢慢商议。”
包拯这番话,却让宋仁宗暗自感慨:原来包老爷子跟朕一样,也是无儿无孙的孤身老人啊!
包拯生于公元999年,嘉佑三年时正好虚岁六十。可如他所言,此时膝下尚无子嗣。实际上,他年轻时曾有一子。约35岁时,与第二任妻子董氏诞下一子,名包繶。
包繶成年后,依照父母之命,娶荆州崔氏为妻。崔氏乃三朝宰相吕蒙正之女,出身名门,母亲姓吕,门第相当。
因包拯身居要职,包繶少年即获荫补,任太常寺太祝。婚后第二年,小夫妻喜得一子,名包文辅。
不料,祸不单行,包繶儿子尚未满周岁,包繶因病早逝,家中哀痛无比。更令人心碎的是,四年后包文辅也夭折。
包拯和董氏连失儿孙,悲痛欲绝。顾及年轻的儿媳崔氏尚在青春年华,包拯劝她改嫁。
未料崔氏坚决拒绝,语重心长道:“公公是天下敬仰之人,我能代替夫君侍奉公婆,已是心满意足。”
于是崔氏留守包府。古代重视香火传承,儿孙断绝意味着家族绝嗣。于是包拯从兄弟后裔中选一子包滨过继给包繶,改名包永年,由崔氏抚养。
然毕竟非亲生,包拯心中难免郁结。
此外,包公还有一名妾室孙氏,为董氏陪嫁丫鬟,跟随多年,却未曾生育。眼见年届花甲,包拯断念再育,将孙氏逐出家门。
包拯不知,孙氏离府时已怀其身孕。细心的崔氏得知后,多次暗中资助孙氏,助她顺利诞下一男孩。
崔氏谨慎,未敢声张,只默默照顾孙母子。
时至嘉佑三年,包拯六十大寿。东京开封繁华热闹,寿宴宾客盈门。包拯虽笑脸迎人,却难掩心中遗憾:他人寿宴皆是儿孙绕膝,自己却孤身无子。
宾客皆知包拯家事,默契避谈子嗣话题。没想到包拯忽然提及无后忧愁,气氛顿时沉寂,唯闻其长叹声回荡。
崔氏经仆人得知情形,认为时机已到。次日探视,遂将孙氏怀孕及育有男婴的秘密告知包公和董氏。
包拯震惊不已。几日后,崔氏派人接回一岁多的男孩。二老见孩神似包公,认定其为亲骨肉,喜极而泣。
小儿命名包綖,后改名包绶。包拯晚年得享天伦,喜悦满怀。1062年,包拯辞世。
宋仁宗闻讯,亲临灵堂吊唁。包拯生前曾言无子,仁宗为忠臣无嗣不胜惋惜。
灵前哀悼时,赫见一身披麻戴孝的稚子,约五六岁,乃包绶。
知晓经过,仁宗安慰之余,赐包绶太常寺太祝官职。
幼儿岂能真任官职?此乃当时“荫补制”惯例,为功臣后代授虚职。包拯生前曾劝仁宗废此制,惜未被采纳,终成讽刺。
但包绶非纨绔子弟,自幼勤奋好学,性格温和。嫂子崔氏为其监护人,悉心照料。
包府内老幼众多,崔氏成了唯一支柱。包绶九岁时,董氏病重,崔氏昼夜煎药,守护床前,尽孝有加。董氏去世后,她安排丧事,聘请名家撰写墓志铭,将董氏与包拯合葬。
包绶成年,崔氏肩负起为其操办婚事重任。包家世居庐州,崔氏安排与庐州知州之女张氏成婚。
张氏早逝,崔氏再次主婚,更为包绶聘娶当朝宰相文彦博之女。
此举为包绶事业添翼,文彦博倾力推荐,奏请宋哲宗任命包绶官职,称其“包拯之后,唯绶一人,孤立不倚,能守家业,恬静自守,不苟求进。”
包绶遂获濠州团练判官一职,实为其首个实职,先前太常寺太祝仅名义职位。
史料载,包绶在濠州任内清正廉明,深得民心。知州对其器重,诸事多咨其意。包绶继承父风,遇原则问题坚守立场。
任满归朝,官员交口称赞,朝廷召回京城,授宣议郎,赐绯鱼袋,历任少府监丞、国子监丞、将作监丞等职,虽多为杂务,包绶却勤勉尽责,“夙夜尽心,裁判有序”,为人称道。
包绶虽生长于合肥包家,崔氏未曾隐瞒生母孙氏,母子间保持联系。包绶在开封任职时,孙氏去世,包绶回乡守孝三年。
其后包绶任汝州通判,仍忠于职守。任满回京述职时,汝州百姓扶老携幼送别,纷纷称道:“请公善归,台阁今待公矣!”
无进士科举身份的包绶,终难步入高堂。述职后,调任潭州通判。
赴任途中,包绶经舟车劳顿,于黄州染病身故。当地为辨明身份,翻查其行李,仅存任命书与四十六文钱,显露其清贫。
包绶与妻文氏育有四子,皆年幼。家境贫寒,初葬于黄州,后两子成人经济宽裕,始将父亲遗体迁葬合肥包家祖坟。
包拯后裔,迄今已传三十余代,崔氏功不可没。
年轻丧夫丧子的崔氏,辛苦照料公婆,含辛茹苦抚养包绶、包永年二子,尽显长嫂如母之情。
其母曾来庐州劝她改嫁,崔氏随母返荆州探亲,却坚决拒绝改嫁,重返包家。
崔氏贤德事迹广为庐州流传,朝廷得知后,宋哲宗下诏加封永嘉郡君,并于包家门前树立牌坊。
嘉奖诏书由苏东坡亲笔书写,收入《东坡全集》。
更为荣耀的是,崔氏列入《宋史·列女传》,名垂青史,待遇与包拯相当(虽篇幅较短)。
1094年崔氏在合肥去世,包绶闻讯即归,联袂包永年为其办理丧事,披麻戴孝,尽孝如对己母。
崔氏“长嫂如母”的故事在民间广为流传,最终演变成《赤桑镇》、《铡美案》中包公嫂娘的形象。其实,故事中的嫂娘原型是包拯之子包绶的嫂嫂,而非包拯本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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